[考点]
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   
[解析]
1954年9月,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,大会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,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,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,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,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。社会主义改造是在1956年底才完成的,它不可能总结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的经验教训。
故选:B。
[点评]
本题考查了"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",属于"必考题",熟悉题型是解题的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