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解析]
527年,查士丁尼继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。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、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,他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。从529年起,委员会历时6年,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,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条例,编成《查士丁尼法典》,同时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为《法学汇纂》,又编成指导学习法律文献的《法理概要》。后来,查士丁尼又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为《新法典》。以上这4部法律文献统称为《罗马民法大全》。《罗马民法大全》仍然承认奴隶制,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,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奴隶看作“会说话的工具”。《罗马民法大全》还对财产、买卖、债务、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。11世纪末期,《罗马民法大全》的手抄本在意大利被发现,西欧开始对《罗马民法大全》进行研究。《罗马民法大全》被誉为欧洲民法的基础。据“在罗马人那里,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,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。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,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。”及所学知识可知,这段材料不能说明罗马法中有关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法内容。
故选:A。